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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机构投诉接待处理“十应当”
发布日期 : 2023-07-20 | 作者:内蒙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

医疗机构投诉接待处理“十应当”

 

一、应当建立“一站式”投诉解决模式

二、应当建立畅通、便捷的投诉渠道

三、应当落实首诉负责制

四、应当及时避免或者减轻损害

五、应当及时核查处理投诉

六、应当按时反馈处理意见

七、应当引导依法处理

八、应当积极防范高风险案例

九、应当建立重点投诉处理回访机制

十、应当加强投诉闭环管理

 

受理投诉接待场所:各职能部门(科室)办公室

受理投诉时间:正常工作日时间8:00-12:00  14:30-17:30

受理投诉信函邮寄地址: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科尔沁南路59号医院办公室    电话:2575961

受理投诉电子邮箱:defsyytsjd@126.com 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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